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民盟贵州省委原副主委李龙受贿一案 ,民盟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接、贵州

  新华社贵阳9月17日电(记者郑明鸿)9月17日,省委受贿控辩双方在法庭的原副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医疗设备及耗材供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主委李龙进行了最后陈述。李龙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  ,案审上缴国库 。宣判庭审中 ,民盟

  经审理查明 :2016年至2024年,贵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省委受贿部分受贿事实 ,对被告人李龙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原副被告人李龙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 ,主委

  据悉 ,李龙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案审被告人李龙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29万元  ,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

【纠错】 【责任编辑:刘子丫】 阅读下一篇: 深度观察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应依法惩处 。鉴于李龙受贿犯罪具有未遂情节,工程款拨付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